宁波高新区企业一直向法人借款

宁波高新区企业一直向法人借款

董事长张志勇给予警告,并处以500万元罚款,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0万元的罚款,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陈鹏给予警告,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时忆东时任董事暨首席执行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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