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波象山县法人向企业借款 1、自2016年起,象山的王某以某投资公司的名义非法从事高利放贷业务,其要求借款人提供汽车以抵押,同时收取6%15%的月利息,当借款人未按时支付利息时。2、近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披露了宁波监管局针对象山县农... 曹老师 /资讯 /2024-12-18 /75 阅读